爱我的请举手
文: 长发迎空
开始留意莫文蔚,是在看了她和周星驰演的《食神》之后,那个疤眼暴牙女的形象,实在是太狰狞也太勇敢了。当时还不知道她也是个歌手,更不知道自己会迷上她的歌,但是隐隐约约预感到她会红,敢于如此作践自己的女人如果不红就实在太没天理了。
果不其然,她后来真的很红,红得势不可挡,而事实也证明这个女人也很聪明,在她很有创意地玩了一把票之后,她知道她的魅力在于她的歌声,低沉的,暗哑的,冷漠的,若即若离的,不矫揉造作的,但是却可以摄人心魄,耐得住琢磨与玩味。她比起那些只会对着镜头微笑摆POSE的美女们实在聪明很多。
与其说喜欢她的歌,倒不如说喜欢她与声俱来的看透尘俗冷郁桀骜的气质。生活在都市里的边缘女人,唇齿间漫不经心地呢喃,被音乐淋漓尽致表达着,活脱脱比水还冷比冰还清的尤物,适合在阴天不开灯的房间里,捧着一杯浓浓的咖啡,听这个女人对尘世间的爱情随意地评论或是嘲笑。当别人还在一网情深地“为爱痴狂”,一个人跑去“听海哭的声音”的时候,她已经在“忽然之间”看穿,然后在一旁吐气如兰地告诉你“男人大可不必百口莫辩,女人实在无须楚楚可怜”,“感情说穿了,一个挣脱的,一个去拣”……
真的能冷血如斯么,我看也未必。逐爱途中,又分明听到她略带哀怨地唱着“是谁太勇敢,说喜欢离别,只要今天不要明天眼睁睁看着爱从指缝中溜走,还说再见”,然后一遍一遍地重复“爱过你,爱过你……”,将心事唱得如此明了,你能说她不渴望爱?可惜不是每个人都能将爱情进行到底,在经历了伤痕累累之后,蓦然回首,你会发现那只不过是歌里的故事罢了。
莫文蔚的歌听后总让人感到看破红尘心灰意冷,但也有一首是意外的——欢快得近乎疯狂,“爱我的请举手,爱我的请你点点头”……是啊,爱也爱了,伤也伤了,讽刺也讽刺了,刻薄也刻薄了,何不就幽默一回,洒脱一回,机会给你了,就看你是否能抓住了。
曾经几次试图在KTV唱几首莫文蔚的歌,但最终还是放弃,她的歌是无法模仿的,即便学的出她的声音,也学不出她的味道。但是有一首歌还是想唱的,“爱我的请举手~”,不知道会不会有人在听过之后真的就乖乖地举起手来,无需任何赘述……
2006.2.11